Home → 十字架
“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5-6)。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2:24)。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那写在律例上、敌对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2:13-14)。 在第一部分中,我们看到圣经清楚地表明:我们的罪会招致神降在我们生命中的刑罚。死亡本身就是我们作为罪人所受的惩罚。我们也看到,约1:29并非教导耶稣的宝血除去了我们罪的刑罚,而是教导祂的宝血移除了罪的隔断——祂的血使我们得以被拯救。但要重生,我们必须信靠祂,接受神所赐的礼物——永生(约3:16;4:10,14;5:24)。 在第二部分,我们将探讨另外三段常被引用来论证”耶稣已为我们的罪付过刑罚”的经文。 以赛亚书52:13-53:12 是著名的“受苦仆人”段落,述说弥赛亚为以色列和全世界的罪而死。然而,这段经文中并无弥赛亚为我们承担罪之刑罚的含义,也丝毫没有暗示:因祂替我们而死,我们就可以无惧后果地犯罪。 彼得在彼前2:24中解释了赛53:5“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的含义。以赛亚所写的“医治”,并非如一些人误解的那样指身体疾病的痊愈,而是指“在罪上死”(即从罪的捆绑中得释放),使我们能活在义中——这指的是成圣。基督所流的宝血,使我们得以因信祂而得永生。凡拥有此生命的人,都已在罪上死,“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6)。 雷默(Raymer)评注道:“基督受苦,是为了使基督徒得以效法祂的榜样——无论是在受苦方面,还是在义行方面。”(《圣经知识注释–彼得前书》,第848页) 戴维斯(Davids)也同意,他写道:“在基督里的救恩,不仅是从未来的审判或罪咎中得自由,更是从罪的生活中得释放,得以活出神所想要的生命。”(《彼得前书》,第113页)i 在西2:13-14中,保罗同样是在谈论信徒,而非所有人。正如《以弗所书》2章一样,他提到读者从前在灵性上是死的,但神使他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当他们得着永生时,神赦免了他们一切的罪(参徒10:43)。这正是为何初信者无需认悔重生前所犯的一切罪——他们以洁净的状态开始基督徒生命,与神同处于相交之中。十字架与基督宝血的恩惠之一,就是当我们信基督时,我们一切的罪都得着赦免。 然而,赦免与免除刑罚并非同一回事。大卫因奸淫与谋杀的罪得蒙神的赦免,却仍因那些罪而承受了诸多后果。 耶稣的宝血对信徒与非信徒有不同的益处。祂为众人移除了罪的隔断(约1:29;约壹2:2);但唯有信徒才能经历在罪上死、并在实际生活中行义。在西2:13-14与彼前2:24中,彼得与保罗所论及的,乃是专指信徒,而非所有人。 (关于更多基督宝血如何为众人、为所有信徒、以及为行在神话语之光中的信徒提供不同益处的论述,可以看我2009年文章《基督宝血的恩惠:有限与无限(Benefits of Christ’s Blood: Restricted and Unrestricted)》) 我查阅了许多主张“耶稣已为我们的罪付上刑罚”的文章,其中GotQuestions.org的一篇引起了我的注意。虽然我通常认同并欣赏他们的文章(除了那些反映”主权救恩”神学的部分),但题为“若耶稣已为我们的罪付了代价,为何我们仍要承受罪的后果?”一文,在我看来颇为混乱,见这里,你可自行判断。 信徒虽从基督的宝血中获得诸多美好恩惠,却没有任何一样是放纵罪恶的许可证。我们无法无惧后果地犯罪——种什么,收什么。神因我们的罪而施行的刑罚,仍然有效。 常将恩典铭记于心,以此活出义来,在审判台前蒙祂的称许! i 戴维斯有可能持这样的观点:所有真信徒都会活出义来,并且必然坚忍到底、至死不渝。然而,即便他持此立场,他仍将彼前2:24中的”医治”理解为:从罪的捆绑中得释放,使我们得以活出义来。 ___ 鲍勃·威尔金(Bob Wilkin)(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硕士,博士)恩典福音派协会(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创始人及执行主任,聚焦恩典电台(Grace in Focus […]
在本系列的第二部分中,我讨论了理解基督十字架上的黑暗的两种流行方式。虽然这些观点有一些道理,但我认为还有更好的选择。这个选择更符合《马可福音》15章的背景。要接受这种观点,有两个关键。第一个是在《马可福音》15:34中对基督被父所弃的正确理解。第二个是审判的概念。 可15:34中主的呼求直接来自诗22:1。基督大声呼喊,疑惑天父为何离弃他。(这篇《诗篇》在15:24和15:29-32中有提及)。诗22:14-17描述了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场景。值得注意的是,这诗篇的结尾是上帝在第一节(《诗篇》22:22-25)中拯救了那个呼喊的人。这是对可16:1-8中基督复活的期待。当基督引用诗篇的第一节时,整个诗篇就在眼前。这呼求是为十字架上义人的胜利呼喊,不是为被神离弃而呼求。 《诗篇》22:4-5特别重要。它讲述了上帝如何将犹太人从埃及解救出来。其中一种方法就是通过埃及的黑暗瘟疫(出埃及记10:22)。它持续了三天。在十字架上,黑暗持续了三个小时。在黑暗的瘟疫之后,埃及人经历了长子的死亡。神的长子死在十字架上。埃及的黑暗是上帝审判这个国家的征兆。在这里,由于基督的死,以色列民族拒绝了他们的王。所发生的一切都指向十字架,所发生的一切,都呼求着审判。地上的黑暗是因着他们罪而将要临到他们的审判的记号。这次审判发生在公元70年。 《马可福音》以施洗约翰开始,然后耶稣自己将神的国给了那一代犹太人(1:15)。然而,从他们的领袖开始,很明显他们会拒绝这个提议(3:6,22;6:6,27;8:31;9:31;10:33-34)。因为他们的拒绝并且他们杀死了王,神将严厉审判这个国家。这是约翰和耶稣号召整个国家悔改的内在要求。如果他们悔改,他们就会得到祝福。如果他们不这样做,神就会管教这个国家。 但黑暗不仅仅是即将的审判信息要临到这个国家。它还涉及到一个审判,涉及到门徒的生命。 当主开始祂的事奉时,祂不仅把国赐给以色列人,还遇到了撒旦(可1:12-13)。当然,撒旦是把罪带到世上的罪魁祸首。从那时起,人类就被罪恶的力量所奴役。罪也意味着每个人都会死。这是人因罪所受的咒诅。 很明显,在十字架上,基督承担了世人的罪(约1:29;林后5:21)。在路22:53中,当基督离开客西马尼园去完成祂被派去完成的工作时,祂把那个时刻称为“黑暗掌权了”。这几乎可以肯定是指撒旦。正如主在开始祂的事奉时面对撒旦一样,祂将在事奉结束时再次面对撒旦(创3:15)。 在《马可福音》10:45中,主告诉门徒们在作门徒这件事上跟随祂的代价。祂说自己是一个仆人,献出自己的生命作为“赎价”。这个词的意思是为将某人从奴役中解放出来而付出代价。这指的是在十字架,主付出代价,把祂的子民从罪的奴役中解放出来。 正如十字架上的黑暗指向这个国家将要受到的审判一样,黑暗也指向基督对罪的审判。黑暗的力量给这个世界带来了诅咒。当那位付上代价将祂的子民从诅咒中解救出来时,黑暗将笼罩大地,这是多么恰当啊! 祂来解除黑暗和诅咒(加3:13)。 在祂的复活时,祂当然就战胜了死亡。但这里还有另一个重点。《马可福音》是关于门徒的。如果信徒要跟随基督做门徒,他们就需要从罪的权柄中被释放。主的复活表明信徒现在可以活出义来,因为罪的权柄已经被打破。信徒不必再服事它(彼前2:24;罗5:8-10)。罪恶的力量,黑暗的力量,已经被打破了。 对所有看着十字架的人来说,黑暗中有审判的信息。对不信的以色列人来说,这预示着审判将临到他们。对于相信的门徒来说,它描绘了对罪的掌权的审判。
到了正午,全地都黑暗了,直到下午三点钟。 Apocalypto是由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玛雅祭司要在庙里把主人公献祭。百姓认为他们的粮食收成不好是因为神明对他们发怒。就当主人公将要被杀的时候,出现了日食,大地变得黑暗持续了一分钟左右。祭司解释称这是从神明而来的神迹。说明神明不再生气;百姓的粮食也会变得富足。没有必要再献上人祭,主人公的命也就保住了。 在主上十字架的时候,有更引人注目的事情发生。不是日食。大地鬼使神差地黑暗了三个小时:“到了正午,全地都黑暗了,直到下午三点钟。”(可15:33)。黑暗从正午到下午三点。 玛雅祭司在电影里错误地理解了那片刻黑暗的重要性。但是很显然,主在十字架上时,那黑暗是有意义的,但这意义是什么呢? 马可想让我们提这个问题。在十字架脚前,有一位异教徒就是这么做了,马可也称赞了他。虽然这个人不能理解他所看见的全部意义,但这是真的。然而,他确实解释了黑暗,并对他所看到的得出了一些正确的结论。 这个人是罗马的百夫长。他注意到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是如何被控制的。他还明显地注意到,在白天的三个小时里,太阳停止了发光。这导致他宣布,“这人真是神的儿子!”(可15:39) 显然,他不理解三位一体的教义。他是一个信仰多神的人。但是,鉴于他是在犹太宗教领袖以亵渎神罪判处主死刑的时候说这番话的,这个异教徒对十字架上那个人的身份有了洞察,这本是犹太人应该更容易看到的。他对黑暗的解读使他有了这样的领悟。 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罗马的皇帝被罗马士兵称为上帝之子。皇帝是代替众神在地上行事。他给人们提供他们需要的东西。他做了神的工作。当他死后,他将加入万神殿。 作为一名罗马士兵,百夫长同时也是一名异教信徒。他会采纳他所驻扎地区人民的宗教习俗。神明被认为在他们所属的任何地方和人们崇拜他们的地方都有权力。这百夫长当时在犹太,犹太人的神的殿也在他眼前。他会相信这位神在这方面有能力。 就像电影中的玛雅人一样,不寻常的天象可能被视为来自该地区众神的标志。在这种情况下,百夫长会将黑暗解读为犹太神对耶稣死后所发生的事很生气。耶稣是无辜的。当他观察耶稣死的方式时,这一点对他来说尤其明显。他所见过的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并没有像耶稣那样死去。 百夫长看出耶稣是作犹太神的工。这位神会喜欢十字架上的这个人,而不是杀死祂的犹太人。正是这个百夫长对十字架上的基督作了最后的陈述。即使他对三位一体的神学知识有限(事实上并不存在),他也做出了一个真实的陈述。他说的比他知道的还要多。这是对这个民族的不信的谴责。十字架上的黑暗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他得出了现在的结论。 这鼓励我们看着十字架,问它的意义。马可希望读者这样做。作为基督徒,我们比百夫长更了解基督的身份。我们应该如何解读它? 在第二部分中,我想先谈谈我认为看待黑暗的不正确的方式。这是真的,即使它们是共同的观点,这些观点有一些神学上的真理。最后,我会说明一下《圣经》所说的基督死的那天,地上黑暗了三个小时是什么意思。
Over the last few blogs, I have been discussing each of the crowns mentioned in the NT. The reason I have done so is that...
Welcome to the Grace in Focus podcast. Today, Bob Wilkin and Sam Marr are dealing with a question about different gospels. Would Lordship and Mormon...
All that the Father gives Me will come to Me, and the one who comes to Me I will by no means cast out (John 6:37). The...
Grace in Focus is sent to subscribers in the United States free of charge.
The primary source of 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s funding is through charitable contributions. GES uses all contributions and proceeds from the sales of our resources to further the gospel of gra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ab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