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刑罚
“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5-6)。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2:24)。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那写在律例上、敌对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西2:13-14)。 在第一部分中,我们看到圣经清楚地表明:我们的罪会招致神降在我们生命中的刑罚。死亡本身就是我们作为罪人所受的惩罚。我们也看到,约1:29并非教导耶稣的宝血除去了我们罪的刑罚,而是教导祂的宝血移除了罪的隔断——祂的血使我们得以被拯救。但要重生,我们必须信靠祂,接受神所赐的礼物——永生(约3:16;4:10,14;5:24)。 在第二部分,我们将探讨另外三段常被引用来论证”耶稣已为我们的罪付过刑罚”的经文。 以赛亚书52:13-53:12 是著名的“受苦仆人”段落,述说弥赛亚为以色列和全世界的罪而死。然而,这段经文中并无弥赛亚为我们承担罪之刑罚的含义,也丝毫没有暗示:因祂替我们而死,我们就可以无惧后果地犯罪。 彼得在彼前2:24中解释了赛53:5“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的含义。以赛亚所写的“医治”,并非如一些人误解的那样指身体疾病的痊愈,而是指“在罪上死”(即从罪的捆绑中得释放),使我们能活在义中——这指的是成圣。基督所流的宝血,使我们得以因信祂而得永生。凡拥有此生命的人,都已在罪上死,“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6)。 雷默(Raymer)评注道:“基督受苦,是为了使基督徒得以效法祂的榜样——无论是在受苦方面,还是在义行方面。”(《圣经知识注释–彼得前书》,第848页) 戴维斯(Davids)也同意,他写道:“在基督里的救恩,不仅是从未来的审判或罪咎中得自由,更是从罪的生活中得释放,得以活出神所想要的生命。”(《彼得前书》,第113页)i 在西2:13-14中,保罗同样是在谈论信徒,而非所有人。正如《以弗所书》2章一样,他提到读者从前在灵性上是死的,但神使他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当他们得着永生时,神赦免了他们一切的罪(参徒10:43)。这正是为何初信者无需认悔重生前所犯的一切罪——他们以洁净的状态开始基督徒生命,与神同处于相交之中。十字架与基督宝血的恩惠之一,就是当我们信基督时,我们一切的罪都得着赦免。 然而,赦免与免除刑罚并非同一回事。大卫因奸淫与谋杀的罪得蒙神的赦免,却仍因那些罪而承受了诸多后果。 耶稣的宝血对信徒与非信徒有不同的益处。祂为众人移除了罪的隔断(约1:29;约壹2:2);但唯有信徒才能经历在罪上死、并在实际生活中行义。在西2:13-14与彼前2:24中,彼得与保罗所论及的,乃是专指信徒,而非所有人。 (关于更多基督宝血如何为众人、为所有信徒、以及为行在神话语之光中的信徒提供不同益处的论述,可以看我2009年文章《基督宝血的恩惠:有限与无限(Benefits of Christ’s Blood: Restricted and Unrestricted)》) 我查阅了许多主张“耶稣已为我们的罪付上刑罚”的文章,其中GotQuestions.org的一篇引起了我的注意。虽然我通常认同并欣赏他们的文章(除了那些反映”主权救恩”神学的部分),但题为“若耶稣已为我们的罪付了代价,为何我们仍要承受罪的后果?”一文,在我看来颇为混乱,见这里,你可自行判断。 信徒虽从基督的宝血中获得诸多美好恩惠,却没有任何一样是放纵罪恶的许可证。我们无法无惧后果地犯罪——种什么,收什么。神因我们的罪而施行的刑罚,仍然有效。 常将恩典铭记于心,以此活出义来,在审判台前蒙祂的称许! i 戴维斯有可能持这样的观点:所有真信徒都会活出义来,并且必然坚忍到底、至死不渝。然而,即便他持此立场,他仍将彼前2:24中的”医治”理解为:从罪的捆绑中得释放,使我们得以活出义来。 ___ 鲍勃·威尔金(Bob Wilkin)(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硕士,博士)恩典福音派协会(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创始人及执行主任,聚焦恩典电台(Grace in Focus […]
第二天,约翰看见耶稣向他走来,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 耶稣为我们流血,偿还了我们罪的刑罚了吗? 我曾无数次听到传道人和神学家这样说,你也一定听过。但这是真的吗? 常被引用的一个关键经文是约1:29(见上文)。但这节经文有没有提到罪的刑罚呢?没有。”除去罪孽”与”除去刑罚”并不是同一回事。 雷蒙德·布朗(Raymond Brown)在注释中指出,单数的”罪”(sin)”指的是罪的状态”,而复数的”罪”(sins)”指的是罪的行为”(《约翰福音一至十二章》,第56页)。 耶稣藉着在十字架上的死,消除了我们罪的状态——也就是说,祂移除了罪这道横亘在我们与神之间的屏障(参约一2:2)。 当然,读圣经的人不可能得出”罪没有刑罚”这样的结论。无论信徒还是非信徒,谋杀的刑罚都是死亡。我们知道”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我们因犯罪而死(参创第5章及其中反复出现的”他就死了”)。 想想利10章的拿答和亚比户——耶和华因他们献上凡火而取了他们的命。再想想徒5章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耶和华因他们谎报卖地所得而取了他们的命。 保罗在林前11:30中说,哥林多的信徒因为不恭敬地领受主餐——有人甚至喝醉——以致有人软弱、患病,有人甚至死了。 再读撒下。第1至10章讲述大卫的兴盛,年复一年,一切都在向好。然而大卫犯了奸淫和杀人之罪。先知拿单责备他之后,他认罪悔改,神也赦免了他,没有按律法取他的性命。但随之而来的惩罚却接连不断:他与拔示巴所生的第一个儿子死了,押沙龙叛乱,最终也死了。撒下最后十二章,记载的都是大卫的衰落。 许多人误以为是罪使我们与神隔绝。但约1:29的重点在于:我们的罪不再使我们与神隔绝。主耶稣藉着所流的血,移除了罪的屏障。 那么,若不是罪,是什么使我们与神隔绝呢? 在没有信靠基督之前,我们在灵里是死的,缺乏祂的生命。使我们与神隔绝的,是我们属灵的死亡,而非我们的罪。传福音的核心不是我们犯了罪——我们的罪不再是障碍——而是我们已经死了,我们需要生命。参约3:14-18;5:24;6:47;11:25-27;20:31;弗2:1-5(”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神……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刑罚”(penalty)一词在新钦定本(NKJV)中仅出现三次:民35:30提到死刑;结23:35说,”因此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忘记我,将我抛在背后,所以你必担当你淫乱邪行的罪。’”;罗1:27提到同性恋男人”得了那妄为当得的报应”。 “偿付”(paid)一词在新约中仅出现四次,没有一处是指耶稣为我们的罪付了代价(太5:26;路12:59;来7:9;12:9)。”偿还”(pay)一词在新约中出现十六次,也没有一处指耶稣为我们的罪付代价,十六处均指人偿还某物(债务、税款、费用等)。 这为什么重要? 因为我们种什么,收什么——无论今生(参雅1:15),还是来世(在基督台前的赏赐方面)。若我们误以为可以肆意犯罪而不受惩罚,必会造成极大的伤害。恩典不是犯罪的执照,罪自有其代价。 除了约1:29,人们还引用哪些经文来教导”耶稣偿付了我们罪的刑罚”?在第二部分,我将审视另外三处常被引用的经文,说明它们同样没有教导耶稣除去了我们罪的刑罚。 保持对恩典的专注,你就会渴望基督快快再来,渴望听见祂说:”好,良善的仆人。” ___ 鲍勃·威尔金(Bob Wilkin)(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硕士,博士)恩典福音派协会(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创始人及执行主任,聚焦恩典电台(Grace in Focus Radio)联合主持人。他同妻子莎伦(Sharon)住在德州高地村(Highland Village, TX)。鲍勃最新的书有《在一百节经文中的“单凭信心”(暂译)》(Faith […]
Welcome to the Grace in Focus podcast. Today, Bob Wilkin and Sam Marr are answering a question about believing and what needs to be belie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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