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约翰福音》4:42和《约翰一书》4:14,耶稣是“世人的救主”。
按照加尔文主义的解释,这两处经文的 kosmos(世界)指的是“蒙拣选之人的世界”。换句话说,祂是祂所拣选得救之人的百分之百的救主,而对未蒙拣选的人则完全不是救主。
但这里的 kosmos 指的是历世历代所有的人类。
这是否意味着所有人最终都会得救?
不是。
《约翰福音》 4:42 和 《约翰一书》 4:14 都说明了“世人的救主”这句话的含义。
在他对《约翰福音》1–6章的注释中,赞恩·霍奇斯(Zane C. Hodges) 在谈到《约翰福音》 4:42 时写道:
约翰以叙加城人的认信来结束这一段叙述,也结束了福音书的这一单元。他们如今相信耶稣“真是基督,是世人的救主”。这个认信正表达了约翰写作本书所要达到的目的(参 20:30–31)。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外邦信徒清楚地表达了耶稣拯救能力的普世性(参 17:2)。祂不仅是以色列民的救主,也是全世界的救主。正如施洗约翰所宣告的,祂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1:29)……
重要的是他们深信这位基督能够赐永生给他们,而不仅仅是给犹太人。这种确信在“世人的救主”这句话中被强烈表达出来。(《信靠祂的名》,第85页,粗体强调为后加)
关于《约翰一书》 4:14,伊恩·霍华德·马歇尔(I. Howard Marshall )认为“世人的救主”指的是“耶稣献祭的普世性”。(《约翰书信》,220页)同样,加里·德里克森(Gary Derickson )指出,这个称号是“无限赎罪”(阿金,183页;约翰逊,110页)教义的有力证据之一——“祂拯救的使命没有限制,其成功也没有限制,唯一的例外是人拒绝藉着信靠救主而接受救恩。(普卢默,第104页)。”(《约翰一、二、三书》,第453页)
保罗在 《提摩太前书》4:10 的话进一步阐明了这一表达:“我们劳苦努力,正是为此,因为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祂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这里的“万人”相当于《约翰福音》 4:42 和 《约翰一书》 4:14 中的“世界”。
利特芬(Litfin)评论道:
4:10. …保罗指出,神是“万人的救主”(参 2:2, 4, 6),因为祂愿意万人得救,并且祂预备了基督作赎价(2:6),使这救恩成为可能。然而,神在信徒身上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成为救主,因为只有在他们身上,祂拯救他们的心意才真正得以实现。(〈提摩太前书〉,载于《圣经知识注释》,第740页,斜体为后加)
同样,维斯比( Wiersbe) 说:“这样,任何一个失丧的罪人都可以信靠基督而得救。”(《圣经释经注释(Th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第227页)
相反,一些注释者认为,“基督在某种潜在意义上是为所有人的罪作了赎价”(例如 莱亚[Lea]和格里芬[Griffin],《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和提多书》,第136页,强调后加)。但这并不是保罗所说的意思,而且这种说法也与《约翰福音》 1:29;4:42;以及《约翰一书》 4:14 不一致。
换句话说,耶稣藉着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使所有人都成为“可以得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祂是每一个人的救主。但祂特别是信徒的救主,因为他们实际上得救了——得着了永生。
请注意,这与许多福音派人士(无论是加尔文主义者还是非加尔文主义者)的观点有多么根本的不同。大多数福音派在传福音时告诉人,他们是罪人,他们的罪使他们与神隔绝。他们却没有告诉人,耶稣已经除去了他们的罪(约1:29)。他们告诉人,基督所流的血只有在你相信祂为你的个人罪死在十字架上时才“生效”。
然而,祂的宝血确实为全世界的罪有效。祂已经除去了罪的拦阻。这并不是说祂已经赦免了所有的罪——祂并没有。但赦免与除去罪的拦阻并不是同一件事。
耶稣是世人的救主。这是极大的好消息。人若明白自己不需要先处理自己的罪才能获得永生,就能从中得益处。这就是为什么悔改不是得永生的条件。耶稣已经除去了罪的拦阻。人所需要做的,就是信靠主耶稣基督,就得着那永不失去的永生(约1:29;3:16;5:24;6:35,47;11:25–27)。
持守恩典的焦点,你就会继续认识到:耶稣是世人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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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威尔金(Bob Wilkin)(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硕士,博士)恩典福音派协会(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创始人及执行主任,聚焦恩典电台(Grace in Focus Radio)联合主持人。他同妻子莎伦(Sharon)住在德州高地村(Highland Village, TX)。鲍勃最新的书有《在一百节经文中的“单凭信心”(暂译)》(Faith Alone in One Hundred Verses)和《回转来活:悔改的力量(暂译)》(Turn and Live: The Power of Repenta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