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黑暗:第三部分(可15:33)
在本系列的第二部分中,我讨论了理解基督十字架上的黑暗的两种流行方式。虽然这些观点有一些道理,但我认为还有更好的选择。这个选择更符合《马可福音》15章的背景。要接受这种观点,有两个关键。第一个是在《马可福音》15:34中对基督被父所弃的正确理解。第二个是审判的概念。 可15:34中主的呼求直接来自诗22:1。基督大声呼喊,疑惑天父为何离弃他。(这篇《诗篇》在15:24和15:29-32中有提及)。诗22:14-17描述了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场景。值得注意的是,这诗篇的结尾是上帝在第一节(《诗篇》22:22-25)中拯救了那个呼喊的人。这是对可16:1-8中基督复活的期待。当基督引用诗篇的第一节时,整个诗篇就在眼前。这呼求是为十字架上义人的胜利呼喊,不是为被神离弃而呼求。 《诗篇》22:4-5特别重要。它讲述了上帝如何将犹太人从埃及解救出来。其中一种方法就是通过埃及的黑暗瘟疫(出埃及记10:22)。它持续了三天。在十字架上,黑暗持续了三个小时。在黑暗的瘟疫之后,埃及人经历了长子的死亡。神的长子死在十字架上。埃及的黑暗是上帝审判这个国家的征兆。在这里,由于基督的死,以色列民族拒绝了他们的王。所发生的一切都指向十字架,所发生的一切,都呼求着审判。地上的黑暗是因着他们罪而将要临到他们的审判的记号。这次审判发生在公元70年。 《马可福音》以施洗约翰开始,然后耶稣自己将神的国给了那一代犹太人(1:15)。然而,从他们的领袖开始,很明显他们会拒绝这个提议(3:6,22;6:6,27;8:31;9:31;10:33-34)。因为他们的拒绝并且他们杀死了王,神将严厉审判这个国家。这是约翰和耶稣号召整个国家悔改的内在要求。如果他们悔改,他们就会得到祝福。如果他们不这样做,神就会管教这个国家。 但黑暗不仅仅是即将的审判信息要临到这个国家。它还涉及到一个审判,涉及到门徒的生命。 当主开始祂的事奉时,祂不仅把国赐给以色列人,还遇到了撒旦(可1:12-13)。当然,撒旦是把罪带到世上的罪魁祸首。从那时起,人类就被罪恶的力量所奴役。罪也意味着每个人都会死。这是人因罪所受的咒诅。 很明显,在十字架上,基督承担了世人的罪(约1:29;林后5:21)。在路22:53中,当基督离开客西马尼园去完成祂被派去完成的工作时,祂把那个时刻称为“黑暗掌权了”。这几乎可以肯定是指撒旦。正如主在开始祂的事奉时面对撒旦一样,祂将在事奉结束时再次面对撒旦(创3:15)。 在《马可福音》10:45中,主告诉门徒们在作门徒这件事上跟随祂的代价。祂说自己是一个仆人,献出自己的生命作为“赎价”。这个词的意思是为将某人从奴役中解放出来而付出代价。这指的是在十字架,主付出代价,把祂的子民从罪的奴役中解放出来。 正如十字架上的黑暗指向这个国家将要受到的审判一样,黑暗也指向基督对罪的审判。黑暗的力量给这个世界带来了诅咒。当那位付上代价将祂的子民从诅咒中解救出来时,黑暗将笼罩大地,这是多么恰当啊! 祂来解除黑暗和诅咒(加3:13)。 在祂的复活时,祂当然就战胜了死亡。但这里还有另一个重点。《马可福音》是关于门徒的。如果信徒要跟随基督做门徒,他们就需要从罪的权柄中被释放。主的复活表明信徒现在可以活出义来,因为罪的权柄已经被打破。信徒不必再服事它(彼前2:24;罗5:8-10)。罪恶的力量,黑暗的力量,已经被打破了。 对所有看着十字架的人来说,黑暗中有审判的信息。对不信的以色列人来说,这预示着审判将临到他们。对于相信的门徒来说,它描绘了对罪的掌权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