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在观看了我最近在 YouTube 上关于信心加行为的救恩视频后,提出了这个很好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只因信基督而得救,后来又陷入行为,那么他仍然得救,只是从恩典中堕落了[加 5:4]。然而保罗说,如果一个人转而用信心加行为来获得救赎,“就让他受咒诅吧”[加 1:8-9]。一个人怎么能既得救又受咒诅呢?我需要一些澄清!谢谢,上帝祝福。
他的问题反映了当今福音派的普遍看法,即神对悖逆祂的人所应许的几乎所有负面后果都是指永恒的定罪。大卫似乎认为《加拉太书》 1:8-9 中被神诅咒指的是被永远定罪。但事实并非如此。
加 1:8-9 中的命令 “让他受咒诅”并不意味着 “让他下地狱”,尽管有一种译法将其翻译为 “愿他受诅咒(May he be damned)”(Phillips),还有一种译法将其翻译为 “让他下地狱(Let him be condemned to hell)”(NET)。i。
希腊文只是说,任何人—包括保罗或未堕落的天使—如果传讲虚假的福音,都应被信徒视为受到上帝的诅咒(anathema)。无论是保罗还是未堕落的天使,都不会被永远定罪。但他们可能在今生受到诅咒。
问题的关键在于,加拉太的教会不应该听信这些假教师的话。ii他们应该远离他们,就像远离得了致命瘟疫的人一样。他们不应该给他们钱,也不应该为他们的事工祈求神的祝福。
在《加拉太书》第 2 章中,保罗指出,彼得和巴拿巴这两位使徒在一次主的晚餐聚会上退避外邦人时,“没有直言福音的真理”(加 2:11-21)。从本质上讲,彼得和巴拿巴在那次会议上即将受到上帝的诅咒。当然,他们在保罗的纠正下悔改了。但问题不在于他们永恒的命运。而是他们今生的幸福(well-being)。
浪子的比喻(《路加福音》 15:11-32)告诉我们,重生的人可能会经历上帝的暂时审判,导致他经历饥荒和匮乏,缺乏每天足够的食物。
《箴言》、《诗篇》、《登山宝训》和《雅各书》等智慧文学章节都教导我们,教导邪恶是死亡之路,教导公义是生命之路。正直生活的人会得到祝福,不正直的人会受到诅咒。信徒也是如此。我们不能幸免于上帝的暂时审判。
当亚伦和米利暗悖逆摩西时,米利暗受到了大麻风的诅咒(民 12:1-15)。这是一个重生的人受到上帝的诅咒。
神以祂的恩典在一周后除去了米利暗的大麻风。
另一位信徒,以利沙的仆人基哈西,在向叙利亚统领乃缦撒谎并得到了两他连得银子和两件衣服后,终生受到大麻风的诅咒(列王记下 5:22-27)。
阅读《利未记》第 26 章和《申命记》第 27-28 章。这两章详细介绍了应许给以色列的国家祝福和咒诅:顺从则得福,不顺从则受诅咒。这就是所谓的祝福和诅咒主题(blessing and cursing motif)。这个主题从创世纪一直贯穿到启示录。
问得好,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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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语态上翻译为 “愿(他们)永远受咒诅“。
ii “愿他受咒诅”是对加拉太信徒(推而广之,所有信徒)的命令。保罗告诉信徒们要与那些教导虚假福音的人分开。远离。不要听。不要支持。对待他们就像对待放射性物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