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显露“(林后5:10)

恩典派信徒最常引用的经文之一是哥林多后书5章1节,保罗在其中说到,所有信徒都必须显露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在那里,每一位信徒都将因善行而得赏赐,或因所行的不义而失去奖赏。 这节经文之所以深受“唯独恩典”信徒的喜爱,是可以理解的。它清楚地表明,我们的行为与得着永生无关;相反,我们的行为决定了在国度中所能得到的赏赐。这节经文成为激励人过敬虔生活的强大动力。 我常常引用这节经文。然而,最近我注意到其中有一个以前从未留意过的细节。原文中“显露”(appear)这个动词在希腊文里是被动语态(对于阅读这篇文章的语法爱好者来说,它是一个被动的不定式)。 当我们读到“我们都必须显露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时,大多数人理解为——我们必须站在祂面前,按着约定的时间接受祂的审判,这是我们无法逃避的会见。这也是《新钦定本圣经》(NKJV)翻译的方式。 然而,这个动词的被动语态在希腊文中有不同的含义。我查阅了几本希腊文词典(字典),发现这个被动语态表示“被揭示”或“被显明”的意思。有一本词典甚至解释说,它的意思是“被光照亮”。 这并不仅仅意味着信徒有一个必须履行的“会见”;也不仅仅表示我们必须出现在祂面前、无法逃避。那将是一个我们被显明的时刻——我们要面对一个问题:我们怎样使用了主赐给我们的生命,为祂而活? 在《启示录》第1章中,约翰看见主的异象,并描述了他所见的情景。其中一个描写是:主的眼睛如同火焰。在整本《启示录》中,耶稣被描绘为那位审判万人的审判者。《约翰福音》5章22节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这其中也包括基督在祂审判台前审判所有信徒的行为。祂那如火焰的眼目将显明一切。 因此,保罗在《哥林多后书》5章10中使用这个动词就十分合理了。若一切都不被显明,我们又怎能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得赏赐呢?我们的善行将被显明,我们的恶行也将被显明。基督那如火焰的眼目必将一切照亮。 也许我们在翻译这节经文时,应该采取一种更“直译”的方式:“我们都必须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被显明。” 继续用“会见”的比喻来说明——我们通常引用这节经文时,说“我们必须显露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这听起来好像只是说我们必须出席这个会见。但如果按照被动语态来理解——“我们必须被显明”,那情形就不同了。就像一个学生不仅要按约定去见教授,还必须在见面时接受试。在那次口试中,他的知识会被显明出来,而那次考核将决定他在这门课程中所得的成绩。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激励!如果主是完全公义的审判者,那么在那一天,祂必定要显明我们的思想、行为与动机——这是必然的。愿我们祈求主,使我们成为那种在祂显明一切的日子里,能荣耀祂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