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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

罪及对地狱的恐惧

June 19, 2024 by Ken Yates in 聚焦恩典 - 定罪, 徒16:31, 悔改, 福音, 约3:16
反对白白恩典神学的人常常说,白白恩典神学没有以一种可接受的方式强调未信者的罪性。我们被告知,当我们传福音时,,如果他们愿意信祂的话,我们仅仅告诉不信的人耶稣赐给他们永生是不够的。未信者必须首先 “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有时我们会被告知,他必须悔改。我们常听到,未信者必须承认自己的罪,并为自己的罪感到难过。 我记得,过去有人要求我讲道时更多地使用 “硫磺火湖(fire and brimstone)“。这是另一种说法,即我没有充分强调这点,就是需要让听到我的教导的非信徒认识到他们是卑鄙的罪人,他们因他们的罪而有下地狱的危险。非基督徒需要看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并对地狱产生恐惧。 一个不信神的人,如果不明白自己罪的严重性,能从火湖中得救吗?与此相关的是,他需要看到上帝的圣洁。我们被告知,如果不明白未信者是如何冒犯了神的圣洁,他就无法得救。当然,在获得救赎之前,他必须改过自新。 我最近听到一位很受欢迎的演讲者谈到这个话题。他很难过,因为在他看来,现代大多数传道人都疏于指出未信者的罪性。他说,许多人自称是基督徒,但其实不是,因为他们从未认识到自己是罪人,有下地狱的危险。他们没有为了避免火湖的恐怖而改过自新。这位演讲者向往过去的美好时光,那时传道人强调非信徒需要知道什么和做什么。信心是不够的。 他举了一个过去传道人的例子,在他看来,这位传道人恰当地指出了听众的罪。一位妇女打电话给这位生活在另一个时代的传道人,告诉他她很担心她丈夫的灵魂。她希望他能对她的丈夫说几句话。传道人很高兴地答应了。 当他向那人讲述他的罪孽时,那人陷入了可怕的恐惧之中。他跑出房间,抓住屋外的一根柱子,希望这根柱子能让他免于坠入地狱。他惊恐万分,呼喊着任何可以拯救他命运的东西。 那人的妻子非常担心自己的丈夫。她问传道者能否帮助他。他说她丈夫需要一个人 “熬(to cook)“。他的意思是,对这个惊恐万分的人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沉浸在他所感受到的恐惧中。只有这样,他才能逃离罪恶,请求宽恕。 我是一个愤世嫉俗的人,非常怀疑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也许我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我希望它从未发生过。我知道很多人听到这个故事会想,“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故事“。但我希望任何读过这个博客的人都能认识到这是一个可怕的故事。 这个故事与主向非信徒传福音的方式完全不同。我们只需看看尼哥底母、井边的妇人,或基督与马大的对话,就知道什么会导致永生的救赎(约翰福音 3:1-16;4:10,14;11:25-26)。祂所要的是对永生应许的信心。根本无法想象祂会说,井旁的妇人需要在恐怖的汁液中煎熬一段时间,然后祂才会向她讲述祂的恩典和祂为她准备的礼物。 《使徒行传》中的布道信息也是真实的。我们如何将《使徒行传》第 8 章中腓力与埃塞俄比亚太监的对话,或《使徒行传》第 16 章中保罗与腓立比狱长的对话,与那个紧紧抓住柱子的人的故事进行比较呢?任何不带偏见的观察者都会立刻发现,这两者根本没有相似之处。 我毫不怀疑,一些非基督徒在审视自己的生活时,会发现自己是多么罪恶。我也毫不怀疑,他们中的一些人因为这种罪而害怕下地狱。这可能会使一些人寻求从这种恐惧中解脱出来。 然而,其他人却不走这条路。《约翰福音》和《使徒行传》中传福音的例子就是很好的例证。无论不同的非信徒有怎样的经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当他们相信永生是白白赐给他们的礼物时,他们就会得到永生。 他们不必先在恐怖的锅里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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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是一本福音书吗?(罗5:16)

March 1, 2023 by Ken Yates in 聚焦恩典 - 义, 定罪, 审判, 称义, 罗5:16
罗马书》经常被认为是一本告诉人们如何从火湖里得救的书。许多传福音的人使用书中的不同经文来告诉不信的人如何在这方面得救。当你把这一点与许多人认为整个《新约》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写的倾向结合起来,就不奇怪为什么许多基督徒把《罗马书》中的大量经文解释为谈论永恒的救恩。 我们可以合理地问,这是否总是决定《新约》内容的正确起点。例如,《罗马书》是写给罗马教会的(罗1:7)。保罗为信徒写一本书,告诉他们如何成为信徒,这多让人吃惊呀! 我想看看《罗马书》中的一节,来说明通常的倾向是如何产生令人困惑,甚至是荒谬的解释。而如果把这段经文理解为对已经是基督徒的人说的话,就更有意义了。 在《罗马书》5:16中,保罗说:“原来审判事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这节经文的意思是,在我们信前,我们在审判之下。那个审判就是我们被判下地狱。然而,我们一旦信了,就在因信得称义之后,领受了永生的免费礼物。因此,信徒将进入天堂。 这种常见的解释存在许多问题。首先,《罗马书》5-8讲的是基督徒的生活。但即使在这一节中,保罗只是简单地说信徒要上天堂,从地狱中得救,他也是多余的。他会说作为不信的人,我们受到审判(下地狱),而审判导致定罪(下地狱)。然后我们接受了永生的礼物(上天堂),这使我们称义(上天堂)。对我来说,这说不通。 还有一个更好的方法来看待这一节。赞恩·霍奇斯(Zane Hodges)在他的书《〈罗马书〉:从神的愤怒中得救》(Romans: rescue from God’s Wrath)中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这本书可以在GES 的网站上找到。他指出,在希腊语(和英语!)中,审判和定罪是两个不同的词。可以很自然地得出结论,它们指的不是同一件事。保罗所说的审判是我们都在亚当中肉体死亡。这是亚当罪的结果。定罪的理由是,作为不信的人,我们被那在我们取死的身体里运转的罪所奴役。我们必须服事罪。这就是罪现在如何影响我们。 我们因信心而得到的免费礼物就是我们的称义(罗3:24)。在5:16中,称义的希腊词,与保罗在书中前面所使用的称义的词不同。它意味着义的行为。这个词的意思是,信徒在被神宣告为义后,现在可以产生义的行为。 同样的,作为不信的人,我们在罪所带来的死的审判之下。这就使我们成为罪的奴仆。当我们信的时候,我们被称为义,是神赐给我们的礼物。这能让我们活出义。这是我们称义的结果。 当然,这不是自动的。信徒必须靠圣灵的能力行走。这是《罗马书》5-8(罗马书8:12-13)的主题。当我们明白《罗马书》是写给信徒的,告诉他们如何生活时,解读像《罗马书》5:16这样的经文会有多大的不同。保罗并不是告诉信徒他们将要上天堂(他们已经知道了);他告诉他们,他们可以体验此时此地的生命。 保罗在这一节中提出了深刻的真理。在基督里,信徒从罪的力量(定罪)中被释放出来。不需要再为罪服务了。因为,作为一份免费的礼物,我们有祂的灵,并且被上帝宣告为义,我们可以通过祂在我们里面的能力产生义的行为。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对于基督徒中的教师来说,正确地划分上帝的话语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我们认为像《罗马书》这样的书是在告诉人们如何逃离地狱时,我们就剥夺了这本书中对信徒的精彩教义。与之相反,我们可以告诉他们如何摆脱罪的能力,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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