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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重读林后5:21

October 27, 2025 by Ken Yates in 聚焦恩典 - 义, 林前5:9-21, 罗6:10-12, 过义的生活
大多数福音派都熟悉《哥林多后书》5章21节。这节经文说,基督为我们被“成为有罪的”,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对这节经文最常见的理解是:当一个人相信耶稣时,他所有的罪都归在基督身上,而基督的义则归给他。信徒之所以在神面前被看为完全公义,是因为他领受了基督的义。 几年前,一位博士生给我发了封邮件,询问我是否愿意阅读他的论文。他的论文主题是《哥林多后书》5章21节,他为那种普遍的解释辩护。这促使我更加仔细地审视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我并不打算在此讨论那种传统的解释,而是想提出另一种理解这节经文的方式。这或许会挑战一些读者,去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这节经文。 对《哥林多后书》5章21节的一般理解是传福音式的——人们认为这节经文描述的是人在信主那一刻所发生的事。但是,当我仔细查看上下文时,我发现保罗其实是在对信徒说,告诉他们该如何生活。换句话说,这段经文的语境讲的是成圣,而不是最初的永恒救赎。所以,传统的解释似乎与上下文不太吻合。 在《哥林多后书》5章21节的前后,基督徒生活的主题都非常明显。在5章9至10节中,保罗说,他在当前的事奉中立志要讨主喜悦,因为他也会出现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他确实谈到基督的死,但并不是从永恒救恩的角度来说的。保罗指出,基督的死教会我们该如何生活(5:14-15)。而这样的生活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基督里,有了一个新造的人(5:17)。 我认为在14至15节中关于基督之死的讨论非常重要。如果14至15节提到的基督之死是用来说明基督徒的生活,那么,为什么我们会自动假设它是在描述人信主那一刻在地位上所发生的事情呢? 在5章21节之后,保罗继续谈到过义生活的主题。他鼓励哥林多的信徒回应他的教导和榜样,然后又描述了他自己和同工们是如何努力行走在信仰之路上的(6:1-10)。 那么,5章21节中的“义”这个词,是否指信徒在信主那一刻所领受的基督完美的义呢?这个词在《哥林多后书》中另外出现了六次(3:9;6:7, 14;9:9, 10;11:15),而每一次都与信徒在生活中活出义有关。 因此,我在想,我们是否应该重新思考5章21节的主题——它会不会其实是在讲基督徒的生活?在《罗马书》6章10至12节中,保罗说基督向罪的权势死了,而信徒也向罪死了,并且应当把这看作真实的属灵状态。这样,信徒不再需要作罪的奴仆,而是可以活出义的生活。 那5章21节是否也在表达同样的意思呢?在十字架上,基督担当了世人的罪,为信祂的人打破了罪的权势。那些信靠祂的人,如今就能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这里的希腊词“成为”用法灵活,含义广泛,也可以带出“产生”的意思。 结合“义”这个词在《哥林多后书》中的用法,以及第5章的语境,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5章21节讲的是信徒为什么能活出义的生活。我认为,这样的理解比传统的对保罗这段内容的诠释更有说服力。我不确定我的看法是否能说服别人,但我希望至少能让一些人愿意从这个角度重新思考这节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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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是一本福音书吗?(罗5:16)

March 1, 2023 by Ken Yates in 聚焦恩典 - 义, 定罪, 审判, 称义, 罗5:16
罗马书》经常被认为是一本告诉人们如何从火湖里得救的书。许多传福音的人使用书中的不同经文来告诉不信的人如何在这方面得救。当你把这一点与许多人认为整个《新约》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写的倾向结合起来,就不奇怪为什么许多基督徒把《罗马书》中的大量经文解释为谈论永恒的救恩。 我们可以合理地问,这是否总是决定《新约》内容的正确起点。例如,《罗马书》是写给罗马教会的(罗1:7)。保罗为信徒写一本书,告诉他们如何成为信徒,这多让人吃惊呀! 我想看看《罗马书》中的一节,来说明通常的倾向是如何产生令人困惑,甚至是荒谬的解释。而如果把这段经文理解为对已经是基督徒的人说的话,就更有意义了。 在《罗马书》5:16中,保罗说:“原来审判事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这节经文的意思是,在我们信前,我们在审判之下。那个审判就是我们被判下地狱。然而,我们一旦信了,就在因信得称义之后,领受了永生的免费礼物。因此,信徒将进入天堂。 这种常见的解释存在许多问题。首先,《罗马书》5-8讲的是基督徒的生活。但即使在这一节中,保罗只是简单地说信徒要上天堂,从地狱中得救,他也是多余的。他会说作为不信的人,我们受到审判(下地狱),而审判导致定罪(下地狱)。然后我们接受了永生的礼物(上天堂),这使我们称义(上天堂)。对我来说,这说不通。 还有一个更好的方法来看待这一节。赞恩·霍奇斯(Zane Hodges)在他的书《〈罗马书〉:从神的愤怒中得救》(Romans: rescue from God’s Wrath)中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这本书可以在GES 的网站上找到。他指出,在希腊语(和英语!)中,审判和定罪是两个不同的词。可以很自然地得出结论,它们指的不是同一件事。保罗所说的审判是我们都在亚当中肉体死亡。这是亚当罪的结果。定罪的理由是,作为不信的人,我们被那在我们取死的身体里运转的罪所奴役。我们必须服事罪。这就是罪现在如何影响我们。 我们因信心而得到的免费礼物就是我们的称义(罗3:24)。在5:16中,称义的希腊词,与保罗在书中前面所使用的称义的词不同。它意味着义的行为。这个词的意思是,信徒在被神宣告为义后,现在可以产生义的行为。 同样的,作为不信的人,我们在罪所带来的死的审判之下。这就使我们成为罪的奴仆。当我们信的时候,我们被称为义,是神赐给我们的礼物。这能让我们活出义。这是我们称义的结果。 当然,这不是自动的。信徒必须靠圣灵的能力行走。这是《罗马书》5-8(罗马书8:12-13)的主题。当我们明白《罗马书》是写给信徒的,告诉他们如何生活时,解读像《罗马书》5:16这样的经文会有多大的不同。保罗并不是告诉信徒他们将要上天堂(他们已经知道了);他告诉他们,他们可以体验此时此地的生命。 保罗在这一节中提出了深刻的真理。在基督里,信徒从罪的力量(定罪)中被释放出来。不需要再为罪服务了。因为,作为一份免费的礼物,我们有祂的灵,并且被上帝宣告为义,我们可以通过祂在我们里面的能力产生义的行为。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对于基督徒中的教师来说,正确地划分上帝的话语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我们认为像《罗马书》这样的书是在告诉人们如何逃离地狱时,我们就剥夺了这本书中对信徒的精彩教义。与之相反,我们可以告诉他们如何摆脱罪的能力,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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