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约5:24
我最近读到一位专攻旧约的福音派学者的评论。他精通希伯来语,正在解释《以赛亚书》53:11——以赛亚在此说,藉着认识神的仆人基督,许多人将得称为义。这位学者写道: 希伯来语中有两个表示”知识”的词,一个指头脑上的知识,另一个指经验性的知识。本节中的是 daat,指经验性的知识。藉着对这位仆人的经验性认识,人们将得称为义。当我们接受耶稣为我们的弥赛亚,接受祂替我们受死赎罪,接受祂为我们所受的苦难与死亡时,我们便在经历中真正认识了祂。藉着这种对祂的经验性认识,我们得称为义。 我对这段话感到非常困惑。它说对基督仅有头脑上的认识是不够的,必须对祂有经验性的认识。许多圣经教师错误地区分”心里的信心”与”头脑的信心”,认为只有”心里的信心”才能使未信者免于火湖之刑。我猜这位作者所说的”经验性知识”就是这个意思。但我实在不明白”头脑的信心”与”经验性知识”之间有何差别。 他援引希伯来词来解释这一区别。和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一样,我并不精通希伯来语。但我有能力查阅希伯来词典(词汇表)。 我查了。词典并未作出这位作者试图阐明的那种区分。词典说这个词的意思是”意识到”某事,可以指知识或能力,用于描述技术性知识(数学知识便是一例),也可以指通过观察所获得的知识——这种知识是”收集或观察所得数据”的结果。在我看来,这些全都是普通意义上的知识,听起来完全就是头脑中发生的事情! 我认为这位作者的意思是:如果你对基督的信仰仅停留在头脑层面,那这信仰就不是真实的。只在头脑里相信是不够的,你还必须去经历它。我觉得他的意思是,你需要有某种情感反应、内心决志,或对罪的扎心,来配合你头脑所知道的。他似乎在说,除非信仰伴随着某种感受,否则你就无法真正认识基督——你需要一次属灵的经历。 我承认,我可能完全误解了他的意思。如前所说,我对《以赛亚书》53:11的这段解释感到困惑,我相信很多其他人读了也会同样困惑。他们会问:”我对基督有过’经验性’的认识吗?还是一切都只是停留在头脑里?” 挑战一位专家是不容易的,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提出质疑。正如词典所说,我们可以通过审视数据来认识基督的相关事实,不必经历一番情感体验。《约翰福音》记载了基督所行的八个神迹,这些神迹证明祂就是那位能将永生赐给每一个信祂之人的基督。祂应许要这样行,而祂所赐的生命永不失落(约5:24;20:30-31)。 一个人若相信这些知识——若他确信这是真实的——他便拥有了永生。用《以赛亚书》53:11的话说,他也被神宣告为义。 我们是通过运用心智来获得这种认识的。我们的心智权衡证据,圣灵将这认识的真理启示给我们的心智,我们用心智来相信。 许多人会说,这样的知识是不够的,因为它只存在于头脑之中。未信者需要用心去经历它。 但没有人说得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是无法定义的。 让我们把事情简单化。如果一个人相信耶稣是那位将永生赐给所有信祂之人的基督,他就已经相信了领受这份恩赐所需相信的知识。我认为希伯来词典支持这一点。更重要的是,我知道《约翰福音》也支持这一点——即便我只是在我的头脑里相信。
我最近听一位传道人讲述了他教会一位前会员的故事。这位牧师虽然没有明说,但从故事的内容来看,他显然持有一种”主权救恩”的永恒救恩观。 他讲到自己与这位前会员的一次谈话——我姑且称此人为比尔。比尔告诉他,尽管自己已婚,却仍在持续与另一名女性发生婚外情。牧师告诉他,一个习惯性犯奸淫的人无法进入神的国,因为真正的信徒不可能继续活在罪中。 比尔告诉牧师,他知道奸淫是罪,但他同样知道自己将来会在神的国里。他引用《约翰福音》5章24节说,基督向他保证,一旦他信靠祂得永生,这永生就永远不会失去。他说永恒的救恩是神恩典中的礼物,他不需要靠持续行善来保住它。 牧师说,因信得救的恩典只是这枚硬币的一面,我们必须考量主所有的教导。主也教导人必须行善才能进入祂的国。我们凭着果子认出信徒(《马太福音》7:16)。 牧师说,硬币的一面是不凭行为、单靠恩典得救;但另一面则是救恩需要靠行为。他告诉比尔,这就好比基督的神性——有些经文说耶稣是神,但另一些经文又说祂会饥饿、受试探,甚至不知道自己再来的日子。关于基督位格这枚硬币,一面是祂是神、不能被试探、无所不知;然而另一面则是祂可以被试探、并非全知。 然而这个类比并不成立。耶稣是神,当祂成为人的时候,作为人,祂会饥饿,也会被撒旦试探去违背天父的旨意(尽管邪恶的私欲无法引诱祂,因为祂没有罪性)。在祂的人性中,祂自愿放下了一些神性的特权。这些特权涉及的是成为人子的神儿子那独特的位格。我们无法完全理解祂的大能,但其中并无矛盾。若我们说耶稣是神却又不是神,那才是矛盾。耶稣是神,而作为人,祂会饥饿等等,这两者并不冲突。 然而,这位牧师关于比尔永恒救恩的说法却是自相矛盾的。比尔说,根据《约翰福音》5章24节,信徒对永恒救恩的确据完全建立在对基督应许的信心之上,与行为毫无关系。而牧师却说,信徒对永恒救恩没有确据,若要进入神的国,就必须行善——单靠信心是不够的。 谈到永恒救恩,加尔文主义者和持”主权救恩”观的人常常说这就像一枚两面的硬币。硬币的一面写着救恩是恩典、与行为无关;另一面则写着你必须靠行为才能得着永恒的救恩。 他们可以用任何方式加以包装,可以将其与基督二性一位的联合相比较,可以说永恒救恩这枚硬币就像罕见的1913年自由头像五分镍币,需要两面都看才能欣赏其非凡之美。但归根结底,这个类比毫无意义。救恩不像一枚两面的硬币,这个类比也无法改变一个事实——他们所说的,无可辩驳,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
《路加福音》4:31-36 记载了基督传道初期发生的一件事。主在迦百农的会堂里教导人。毫无疑问,祂是在讲授即将到来的神的国度。无论大多数人是否相信祂是基督,路加记录了他们对祂的教导的看法。他们对祂所说的话感到惊讶,因为 “祂的话是有权柄的“(第 32 节)。他们被深深打动了。 造成这种反应的原因是,祂没有教导别人教导的东西,也没有用别人教导的方式来教导人。当时的拉比引用了过去的拉比的话。即使是几个世纪前的先知们,他们也只是说了一些自称来自上帝的话。他们预言了将要发生的事情。 但基督并没有向以前的拉比求助。祂以自己的权威说话。他自称是预言的应验。所有这些先知都在把这个民族指向他。在祂身上,神的国度被献给了这个民族。事实上,既然祂在那里,就可以说神的国临近了(可 1:15)。祂可以将神的国度带给神的选民。 谁能说出如此独特的话?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他的话语中一定蕴含着怎样的力量? 在这几节经文中,路加讲述了耶稣在会堂里不只是教导人。就在祂讲道的时候,一个被鬼附着的人喊叫起来。耶稣只说了一句话,那鬼就被赶了出去,场面十分壮观。 无论犹太会堂里的人听说过什么驱魔仪式,这一次都与众不同。没有神奇的咒语。没有仪式。主只是说了一句话,它就发生了。他只是告诉魔鬼 “从他身上出来”。在会堂里所有人的注视下,那个一直在哭喊的魔鬼按照主的吩咐做了。 人们对这一神迹的反应与他们对耶稣教导的反应几乎完全相同。他们从未目睹过这样的事情。他们对祂的讲道感到惊讶。魔鬼被赶出去之后,他们也感到惊讶。他们把这个奇迹归功于祂的话语,因为祂的话语是带着权柄和能力的(第 36 节)。祂通过这个神迹表明,祂大有能力的话语宣扬了神的国度,能够战胜撒旦的权势,使神国成为现实。 很明显,路加说的是,基督的传道和他赶鬼的能力都表明,他的话语因其固有的权威而具有言出必行的能力。 祂也将这强大而权威的话语传达给我们,这难道不是很棒吗?我最喜欢的例子之一是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祂应许说,凡听见祂的话就信祂得永生的人,将永远与祂同住在祂的国度里。这是一个强有力的话语!它战胜了死亡本身。 无论我们信主多久,祂的话就是这么奇妙!我们相信祂的人可以像迦百农的人一样,对他们所听到和看到的作出反应。事实上,我们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这样做,因为我们已经相信祂是基督。我们对祂大能的话语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感到惊奇和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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