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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到一位专攻旧约的福音派学者的评论。他精通希伯来语,正在解释《以赛亚书》53:11——以赛亚在此说,藉着认识神的仆人基督,许多人将得称为义。这位学者写道: 希伯来语中有两个表示”知识”的词,一个指头脑上的知识,另一个指经验性的知识。本节中的是 daat,指经验性的知识。藉着对这位仆人的经验性认识,人们将得称为义。当我们接受耶稣为我们的弥赛亚,接受祂替我们受死赎罪,接受祂为我们所受的苦难与死亡时,我们便在经历中真正认识了祂。藉着这种对祂的经验性认识,我们得称为义。 我对这段话感到非常困惑。它说对基督仅有头脑上的认识是不够的,必须对祂有经验性的认识。许多圣经教师错误地区分”心里的信心”与”头脑的信心”,认为只有”心里的信心”才能使未信者免于火湖之刑。我猜这位作者所说的”经验性知识”就是这个意思。但我实在不明白”头脑的信心”与”经验性知识”之间有何差别。 他援引希伯来词来解释这一区别。和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一样,我并不精通希伯来语。但我有能力查阅希伯来词典(词汇表)。 我查了。词典并未作出这位作者试图阐明的那种区分。词典说这个词的意思是”意识到”某事,可以指知识或能力,用于描述技术性知识(数学知识便是一例),也可以指通过观察所获得的知识——这种知识是”收集或观察所得数据”的结果。在我看来,这些全都是普通意义上的知识,听起来完全就是头脑中发生的事情! 我认为这位作者的意思是:如果你对基督的信仰仅停留在头脑层面,那这信仰就不是真实的。只在头脑里相信是不够的,你还必须去经历它。我觉得他的意思是,你需要有某种情感反应、内心决志,或对罪的扎心,来配合你头脑所知道的。他似乎在说,除非信仰伴随着某种感受,否则你就无法真正认识基督——你需要一次属灵的经历。 我承认,我可能完全误解了他的意思。如前所说,我对《以赛亚书》53:11的这段解释感到困惑,我相信很多其他人读了也会同样困惑。他们会问:”我对基督有过’经验性’的认识吗?还是一切都只是停留在头脑里?” 挑战一位专家是不容易的,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提出质疑。正如词典所说,我们可以通过审视数据来认识基督的相关事实,不必经历一番情感体验。《约翰福音》记载了基督所行的八个神迹,这些神迹证明祂就是那位能将永生赐给每一个信祂之人的基督。祂应许要这样行,而祂所赐的生命永不失落(约5:24;20:30-31)。 一个人若相信这些知识——若他确信这是真实的——他便拥有了永生。用《以赛亚书》53:11的话说,他也被神宣告为义。 我们是通过运用心智来获得这种认识的。我们的心智权衡证据,圣灵将这认识的真理启示给我们的心智,我们用心智来相信。 许多人会说,这样的知识是不够的,因为它只存在于头脑之中。未信者需要用心去经历它。 但没有人说得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是无法定义的。 让我们把事情简单化。如果一个人相信耶稣是那位将永生赐给所有信祂之人的基督,他就已经相信了领受这份恩赐所需相信的知识。我认为希伯来词典支持这一点。更重要的是,我知道《约翰福音》也支持这一点——即便我只是在我的头脑里相信。
罗马书》经常被认为是一本告诉人们如何从火湖里得救的书。许多传福音的人使用书中的不同经文来告诉不信的人如何在这方面得救。当你把这一点与许多人认为整个《新约》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写的倾向结合起来,就不奇怪为什么许多基督徒把《罗马书》中的大量经文解释为谈论永恒的救恩。 我们可以合理地问,这是否总是决定《新约》内容的正确起点。例如,《罗马书》是写给罗马教会的(罗1:7)。保罗为信徒写一本书,告诉他们如何成为信徒,这多让人吃惊呀! 我想看看《罗马书》中的一节,来说明通常的倾向是如何产生令人困惑,甚至是荒谬的解释。而如果把这段经文理解为对已经是基督徒的人说的话,就更有意义了。 在《罗马书》5:16中,保罗说:“原来审判事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这节经文的意思是,在我们信前,我们在审判之下。那个审判就是我们被判下地狱。然而,我们一旦信了,就在因信得称义之后,领受了永生的免费礼物。因此,信徒将进入天堂。 这种常见的解释存在许多问题。首先,《罗马书》5-8讲的是基督徒的生活。但即使在这一节中,保罗只是简单地说信徒要上天堂,从地狱中得救,他也是多余的。他会说作为不信的人,我们受到审判(下地狱),而审判导致定罪(下地狱)。然后我们接受了永生的礼物(上天堂),这使我们称义(上天堂)。对我来说,这说不通。 还有一个更好的方法来看待这一节。赞恩·霍奇斯(Zane Hodges)在他的书《〈罗马书〉:从神的愤怒中得救》(Romans: rescue from God’s Wrath)中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这本书可以在GES 的网站上找到。他指出,在希腊语(和英语!)中,审判和定罪是两个不同的词。可以很自然地得出结论,它们指的不是同一件事。保罗所说的审判是我们都在亚当中肉体死亡。这是亚当罪的结果。定罪的理由是,作为不信的人,我们被那在我们取死的身体里运转的罪所奴役。我们必须服事罪。这就是罪现在如何影响我们。 我们因信心而得到的免费礼物就是我们的称义(罗3:24)。在5:16中,称义的希腊词,与保罗在书中前面所使用的称义的词不同。它意味着义的行为。这个词的意思是,信徒在被神宣告为义后,现在可以产生义的行为。 同样的,作为不信的人,我们在罪所带来的死的审判之下。这就使我们成为罪的奴仆。当我们信的时候,我们被称为义,是神赐给我们的礼物。这能让我们活出义。这是我们称义的结果。 当然,这不是自动的。信徒必须靠圣灵的能力行走。这是《罗马书》5-8(罗马书8:12-13)的主题。当我们明白《罗马书》是写给信徒的,告诉他们如何生活时,解读像《罗马书》5:16这样的经文会有多大的不同。保罗并不是告诉信徒他们将要上天堂(他们已经知道了);他告诉他们,他们可以体验此时此地的生命。 保罗在这一节中提出了深刻的真理。在基督里,信徒从罪的力量(定罪)中被释放出来。不需要再为罪服务了。因为,作为一份免费的礼物,我们有祂的灵,并且被上帝宣告为义,我们可以通过祂在我们里面的能力产生义的行为。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对于基督徒中的教师来说,正确地划分上帝的话语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我们认为像《罗马书》这样的书是在告诉人们如何逃离地狱时,我们就剥夺了这本书中对信徒的精彩教义。与之相反,我们可以告诉他们如何摆脱罪的能力,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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