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督徒,我们认识到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重要性。事实上,怎么强调他所做的事情都不为过。在他的死中,他为全世界的罪付上了代价(《约翰一书》2:2)。凡信他有永生的,就在神面前称义,并且得生命。
他的死理所当然地与他的复活联系在一起。因为他从死里复活,所以每一个信徒都要这样。所有的信徒都将永远与他同在。
这些确实是伟大的真理。不幸的是,大多数信徒都不能完全理解《圣经》中关于这些真理有多么伟大的解释。信徒们有一种强烈的倾向,把主的死和随后的复活仅仅看作是我们永恒的命运。我们经常听到信徒说,既然基督死了又复活,他们就永远在神的国里。当他们读到基督的死在《新约》的不同段落时,这就是他们所看到的。
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就错过了某些经文的要点。《加拉太书》1:4就是一个例子。在这节经文中,保罗说基督“为我们的罪舍己。”这显然是指他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事。保罗随后给出了死亡的目的,他说基督死是为了“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我猜想,大多数读者在看到这个目的时,第一眼就会认为保罗的意思是信徒将“上天堂”。基督死了,是要我们离开这个世界,住在将要来的国度里。这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这可能是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世界,但由于基督的死,信徒将生活在一个永远没有罪的世界。
但这显然不是保罗想要表达的意思。保罗说的是此时此地的救赎。他谈到了一些我们现在看到的罪恶。换句话说,基督的死不只是关乎来世的救恩。这涉及到我们现在看到的解脱。
唐·坎贝尔谈到加1:4时说:“福音是一种解放的信息。它借着内住基督的能力,将信主的罪人从现今世界体系的能力中解救出来,正如它将他们从永恒的审判中解救出来一样”(《圣经知识评论》,第590页)。
《加拉太书》1:4,当然是在这本书的导言部分。在每一本书的导言部分中,保罗都提到了他将在书的其余部分讨论的主题。这就是他在这里所做的。
保罗写《加拉太书》是因为有假教师影响读者。这些教师说,守摩西的律法,就成了圣洁。有些人甚至说,永远的救恩是因守律法而得的(见加1:6-9;2:16;5:4)。通过决定遵守所有的诫命,灵性的胜利被认为可以在我们自己肉体的力量中获得。
然而《加拉太书》却损毁了这样的观点。一个人只靠信仰的恩典得到永恒的拯救。在得到永恒的救恩之后,信徒要靠圣灵而不是律法行事(加3:1-3)。当信徒在自己的力量里靠肉体生活——专注于律法——他就会失败,反而会产生肉体的罪恶行为(加5:19-20)。
信徒如何能以一种避免肉体负面后果的方式生活在现世?
靠圣灵而行。因为基督死了,又从死里复活,将他的灵赐给我们。
在《加拉太书》的导言中,保罗提到了主的复活和他的死亡(1:1)。在这些经文中,保罗并不是说主的死和复活意味着信主的读者将会进入天国。他是说,因为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从死里复活,他就打破了罪辖制我们的能力。他复活的时候,将他的灵赐给我们。我们现在可以藉著圣灵而活,并在我们现在每天的行为中,从罪的能力中被拯救出来。在你自己的肉体上,靠律法生活,是找不到的。
谁能恰当地解释基督之死的重大意义?没有人。但我们可以做得更好,而不是只关注其中一个方面。我们应该感谢主给我们永远的救恩,认识到这一切都是因他的死而可能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感谢他,因为他的死使我们在活着的时候受益。
难怪保罗在提到基督的死对我们的意义之后,又说基督是“永永远远的荣耀”(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