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为高。” (《路加福音》18:14)。
上个星期天在教会,我听了一场关于《路加福音》18:9-14,即法利赛人与税吏的比喻的精彩分享。传道人正确地看到法利赛人自以为是的态度和税吏谦卑的态度。他提出,那个税吏当天因信称义了。他的谦卑表明他是相信耶稣得永生的。
我一直持有这个观点,直到大约2008年,那时我已经毕业于达拉斯神学院,获得硕士学位(1982年)和博士学位(1985年)。如果那个税吏是因信基督而被称义,那这种观点是正统的。但我不再认为这是这段经文所教导的内容。
我当时接到了雷内·洛佩兹(Rene Lopez)博士的电话。艾尔·巴尔德斯(Al Valdes)当时正在完成他关于《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注释。雷内和艾尔那时已经花了很多时间讨论《路加福音》18:8-14和其中提到的义。
雷内坚持认为,当主说税吏离开圣殿时,他并没有在神面前讨论辩论称义的问题。
他花了大约半个小时进行激烈的辩论,才说服了我。我一开始很固执。但如果你认识雷内,你就知道他是一个出色的辩论者。
以下是他引用的证据:
- 主耶稣在四福音书中没有在其他地方说过任何可以被解释为教导单单因信称义的话语。
- 他在福音书中只使用了“称义”(dikaioō)这个词六次。他说智慧被“她的儿女”称为或辩护为义(英文版本直译)(《马太福音》11:19;《路加福音》7:35)。主提到了未来的审判,《马太福音》12:37中说到,可能包括审判台和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他说当信徒和非信徒根据我们的行为受到审判时,我们的言语将在我们的奖赏程度(信徒)或痛苦程度(不信徒)中起到重要作用。根据主耶稣的说法,神自己被税吏所称义或辩护为义(《路加福音》7:29)。一个律法师来见耶稣,想试探耶稣,就对耶稣提问:“谁是我的邻舍呢?”来自证明自己有理(《路加福音》10:29)。耶稣斥责法利赛人,说:“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或辩护]为义的,你们的心,上帝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 在四福音书中,主没有引用,使用过名词“称义”(dikaiosunē)这个词。
- 他没有在《约翰福音》中使用“称义”这个词,这是《圣经》中唯一一卷用于传福音的书(《约翰福音》20:30-31)。
- 相比之下,主耶稣在福音书中共提到了二十六次“永生”或“永远的生命”(其中十七次出现在《约翰福音》中)。他还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中五次使用了“生命”这个词,以指代永生(《马太福音》7:14;18:8;19:17;《马可福音》9:43, 45),并在《约翰福音》中十七次使用了“生命”这个词。(1:4,2次; 3:36; 5:21, 24, 40; 6:33, 35, 48, 53, 63, 2次; 8:12; 10:10; 11:25; 14:6; 20:31).
- 在《路加福音》18:9-14中,称义的条件不是对因信基督而有永生。相反,是谦卑:“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凡自卑的,必升为高。”在《约翰福音》中或在所有书信中,我们从未被告知谦卑的人拥有永生。相反,我们被告知神拒绝骄傲的人,但赐恩给谦卑的人,这关系到我们目前的境况是蒙福还是被咒诅,而不是我们永恒的命运(参阅《雅各书》4:6;《彼得前书》5:5)。
- 在《路加福音》18:14中,明显的观点是税吏有一种让主喜悦的态度,而不是法利赛人。他回到家之前在主面前被称义,关于他的态度。他永恒的命运不是问题,重点是他当时对基督的认可或不认可。
向神呼求怜悯并不会使任何人得永生。这是一个好行为。它可能会引导一个人在回应神的呼召时寻求神。它也可能会是他后来重生的一个结果。当然,一个重生的人也可能向神呼求怜悯。但要得救,人必须相信那位给予上帝礼物的赐予者,那就是永生(《约翰福音》3:16;4:10-14)。在《路加福音》18:9-14中,既没有提到这个礼物,也没有提到这位赐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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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威尔金(Bob Wilkin)(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硕士,博士)恩典福音派协会(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创始人及执行主任,聚焦恩典电台(Grace in Focus Radio)联合主持人。他同妻子莎伦(Sharon)住在德州高地村(Highland Village, TX)。鲍勃最新的书有《在一百节经文中的“单凭信心”(暂译)》(Faith Alone in One Hundred Verses)和《回转来活:悔改的力量(暂译)》(Turn and Live: The Power of Repen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