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对一世纪的犹太宗教领袖没有丝毫粉饰。他们被描述为粉饰的坟墓、毒蛇和贪婪的人。最终,宗教领袖杀死了他们自己的弥赛亚。由于这些例子以及《新约》的整体基调,法利赛人(Pharisee)一词对大多数《圣经》学生来说都带有负面含义;许多人自动将所有法利赛人归类为不信的人。
但是,《圣经》并没有对宗教精英采取一刀切的做法。约翰说,许多官长都信了主(《约翰福音》 12:42)。《约翰福音》第三章记录了主最伟大的传道对话之一。这是与一个名叫尼哥底母的法利赛人的对话。尼哥底母很可能是在那天晚上或之后不久信主的,并在主死后帮助埋葬了他的遗体(《约翰福音》 19:39)。
在《路加福音》中,有两处记载了主被一个法利赛人邀请共进晚餐。首先是《路加福音》14:1a:
“安息日,主进了一个法利赛人官长的家去吃饭……”。
场景已定,人物已就位。乍一看,坏人肯定是那个法利赛人。然而,随着经文的继续,主在第 12 节直接向他发问,然后提出了一个关于奖赏教义的寓言。他指示法利赛人在设宴时要邀请穷人和病人,这样,在复活的时候,他的忠心服侍就会得到回报。注意: 主假定复活时,这个法利赛人会在场。此外,他还在教导这个人如何过一种会得到奖赏的生活。耶稣说的是行为,而不是永生的恩赐。这是门徒训练的语言,因此不是对非信徒说的。带着法利赛人既可以是信徒,也可以是非信徒的心态来读这段经文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把他归类为非信徒,那么这些经文中基于行为的救赎就会被误用。
第二个邀请耶稣共进晚餐的法利赛人名叫西门(路 7:36-55)。与第 14 章中的法利赛人一样,主给西门讲了一个简短的比喻。不过,这一次,主把西门和那个用眼泪给耶稣洗脚的有罪的女人作了对比(第 37-38 节)。西门对这个有罪的女人或她的行为反应不好。他骄傲且律法主义。偏见又一次影响了人们对这段记载的理解。因为西门是个法利赛人,因为他对女人的反应如此糟糕,所以大多数人在读到这段经文时都会得出他是个不信的人的结论。然而,主所讲的寓言却暗示了另一种情况。
“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百第纳尔,一个欠五十第纳尔,他们没法偿还,债主就免了他们俩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西门回答说,我想应该是他饶恕多一些的那个。”(路7:41-43)「着重部分由作者标明」
这个寓言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它描述了两个欠债的人。耶稣后来解释说,这两个欠债的人分别代表西门和那个女人。这两个人都被描述为被宽恕了。主说西门已经被宽恕了。这对一个非信徒来说是一个奇怪的描述。饶恕是一个关系的问题,这与叙述的内容相吻合。西门邀请主到他家吃饭,他却对主允许这样一个女人接触他感到愤怒。西门傲慢地认为,他–而不是这个有罪的女人–配得主的友谊和关注。然而,这个女人却向主表达了更多的爱和感激。这就是这段经文的主要信息。主赞美这个女人,因为她向祂表达了更多的爱,而斥责西门,因为他没有向祂表达哪怕是最起码的尊重。
同样,主对一个未信者发出这样的抱怨也是很奇怪的。未重生的人没有理由向主表示赞赏或爱。与第 14 章中的法利赛人一样,这是门徒训练的语言。这个女人得到了更多的宽恕,因此她爱得更多。西门对人评头论足,忘恩负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得救。
这段经文有某种讽刺意味。就像西门看不起这个有罪的女人,认为主不会与这样一个堕落的人相交一样,许多解经家在读到这段经文时,也是这样对待西门的。然而,主来不只是教导属肉体的信徒,祂也教导律法主义的信徒。
鉴于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逐一研究这些经文和人。如果《圣经》学生自动把包括法利赛人在内的所有虔诚的犹太人都归入非信徒的角色,这可能会对他们如何应用经文产生负面影响。应该根据上下文,而不是我们的神学偏见来决定如何看待这些人。让我们努力避免将我们在《圣经》中遇到的人类型化,即使他们不是我们喜欢的人。